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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百岁之后 归于其室


  叶莺时并没将这事“方便面”放在心上,只是由衷惋惜他年纪轻轻不务正业,踏上这条不归路。

  清水县方圆百里只有一家地区医院,病人络绎不绝,摩肩接踵可以想象。

  自她记事起,这家医院就常有江湖骗子穿着不知何处寻来的白大褂在医院到处瞎晃,招摇,仗着医院僧多粥少,病人求医心切,骗子会主动上前向病人透露自己有门路可以找这里最可靠的医生提前为其整治,信以为真的家属红包自然少不了。

  没一会,纯一打电话过来告诉她,已经在医院附近宾馆安顿好了冉冉,迟些时候再过去找她。莺时让舟车劳累的纯一和冉冉在宾馆里歇着,医院里她一个人应付得过来。

  “等我见到我哥范伯和我妈,我就去找你们。”

  电话里,纯一颇感意外:“你哥不在医院?”

  “恩,我给我哥打了好几哥电话都是占线,就连我妈和范伯的手机也是空号……纯一,我妈和范伯什么时候换的号码?”

  她深感奇怪,高鸿影以往常说,人啊,还是恋旧才显得有人性,一味的喜新厌旧早晚是要遭报应的。所以也叶妈是个恋旧的人,东西一旦用习惯就不舍得丢掉,电话号码如是。而范伯范祖耀经营一家房地产公司数余年,生意合作伙伴不少,加上一些有的没的人,电话号码岂能轻易换掉。

  电话一端的纯一沉默了许久。

  “莺时……或许当初你走是对的。”

  一句话虎头蛇尾,有不好的预感滋生在心间,她想挣扎一下,笑着说:“纯一,你是在讽刺我吗?”

  “我想,你家里的事不该从我这局外人的口中说出。”

  话已至此,她不好为难纯一,说了几句无关紧要的话后掐断了电话。

  当初范卿暗地帮她办妥好出国手续,驾车送她去机场时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爸妈说就当没你这个女儿,从今往后,我们也不会再和你有联系,希望你也不要来打扰我们,好自为之。”

  六年内,莺时将这句话铭记于心,双方当真没联系过一次。

  无数个寂寞冷清的夜里,她不由自主的想起家人,那些曾经意识不到的小细节,只有在异国他乡的时候方知那是叫做亲情的温暖。

  有时也会在昏暗潮湿的阁楼掩面痛哭后,望着身旁冉冉的睡颜,由衷的问上一句:真的值得吗?

  答案,不得而知。

  谁没有年轻过?谁不曾为自己年少轻狂付出代价?只是那时没有一个人告知叶莺时得到远比失去的多得多,这种不对等的关系,打破了她一直崇尚的天平。

  坚定的平等原则,她对人对事,无一例外,为此,宋知旭也没少数落她,有一次他怒不可遏地说:“叶莺时,世上哪有人能做到人人平等,事事公平的?现实中的你来我往远比你想的复杂,谁人不自私?谁人不利己?”

  在想来他说的话弥散出无限讽刺。佛曰,以其无私称其自私。难道不是因为她的无私才成全了他现在的拥有吗?

  直到傍晚她都没有等来裴卿,她想,或许范卿不过是看在外婆和莺时十几年的感情,出于礼貌打电话支会她一声,本该没什么好奢望的,这样便不会失望。

  中途有医生过来和她说了外婆的病况,通知她他们医院没有能力做心脏搭桥手术,希望她能带病人去北上广之类的大城市求医,时间迫在眉睫,如若手术再拖下去恐怕很难撑到下个月。

  这无疑把莺时逼成热锅上的蚂蚁,且不说手术费,就她出国的这六年间已与全部同学亲戚失了联系,现在她哪里来的人脉关系去安排。她不停地在病房内踱步,想来想去也没有个对策,急的就差像孙大圣丢了师傅般抓耳挠腮.

  敲门声显然没能分撒她的注意,直到左肩轻触,一转身才看见斯斯文文的女人。

  叶莺时看来人一身黑色职业装便提起戒心,生怕是和方才的“方便面”一伙。

  “你是?”

  对方也如她一般上下打量,恍然大悟道:“你就是叶莺时吧?”

  莺时不知所谓,女人接着说道:“哦,我是你哥的同事,我叫乐悦。你哥昨天和我打过招呼,说她的妹妹会从外国赶回来,让我留心。”声音轻柔,听上去颇为舒心。

  知道是范卿的同事,莺时松了口气,左右环顾后说:“那我哥人呢?”

  乐悦放下手提包,娴熟的拿起水壶:“你哥这周都在公司加班,我就每天下班赶过来照应一会。”

  看着架势和语句里的暧昧不明,莺时认为这人和范卿关系匪浅,直戳了当地问:“你和我哥是不是…….”

  “不。”乐悦笑道,“我们不过是普通同事。”

  所以说女人在女人面前说谎就好比撞枪口上,对方要是无害倒也好说,最多就如莺时,给你吃个空炮,笑笑了之,但要是有心之人,指不定撞的就是机关枪。莺时自幼喜欢观察他人面部表情,揣测他人心里活动,乐悦眼底的羞涩自是逃不过她的法眼,看来她和范卿不是情侣关系,恐怕问题出在范卿身上。

  后来,叶莺时从乐悦的口中得知,哥哥范卿是在读研中途辍学从事证券投资销售三年之久,样貌不错,再加上平日里任劳任怨,加班加点,深受老板器重,私下也经常陪客户老板喝酒吃饭,毋庸置疑的月销售冠军,拿提成拿到手软。

  她们公司不少小姑娘都对范卿青眼相待,没少献殷勤,倒是他哥总是直截了当的拒绝人家小姑娘,久而久之私下便传范卿喜“龙阳之癖”。范卿在公司不爱与人交流,只顾一心一意工作,对此不承认也不否认,让乐悦一头雾水。

  直到前天,坐在他旁边的乐悦发现了范卿的心绪不宁,鼓足勇气多问了一口,她才知道是他外婆住院没人照料,他晚上要陪客户脱不开身,她这忙便是帮下了。

  一说到范卿,乐悦就人如其名,乐于心悦于颜,而坐在一旁的莺时的脸却越来越深沉。

  范卿是个心高气傲,自尊心极强,从小就委屈不得一点的男人,究竟发生何种变故能使得范卿放弃从B大研究生的大好前途而在这个他曾不屑的小城市为他人打工,被现实所屈服。范伯伯又怎能忍心让自己宝贝儿子珠玉蒙尘?

  她想了很多种可能,后来越想越心慌可怕。

  哪里不舒服吗?你的脸色有点难看。”

  “没事,不过你知道我哥其他联系方式吗?我打他手机总是打不通。”她用湿巾擦了擦额角的虚汗,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正常。

  “恐怕没有。”乐悦难为地说,“你哥在公司都不与人私交,要不是帮他照顾外婆,我想这一辈子我都不会拿到他的手机号码。说到这我倒想起一件事,范卿刚进公司的时候,他的手机总是来电话,一天不下数十个,起初他都是出去接,有次我出去买东西还听见他和电话里的人在争吵,好像是关于钱的。后来他干脆上班手机都开静音,陌生号码一律不接。不过我想倒是可以把公司地址写给你,你可以来公司找他。”

  莺时由悲转喜,从包里拿出小本子和笔递了过去,乐悦随手一翻,不知道夹在里面的什么东西落了下来。 

  下意识紧张的去捡,却被另一只指尖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抢先。男人捡起后并没有想要归还的意思,看着书签上苍劲峻逸的字迹,自顾自的念了起来。

  “冬至夜,夏至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书签显然被保存太久,面上除了泛黄还留下些许斑驳污渍,边角打皱,若不是那些清晰可见的泪痕,没有人会认为它对某人而言有多珍贵。

  男人将手中的书签归还到她的手中,莺时看着那一头“方便面”就愣住了。

  “你可要看清楚了啊,我是这里真真正正的医生,苏至默大夫!我今天第一天报到,还没来得及和同事介绍,直接在休息室拿了间衣服就工作了,所以早上我们可能有点误会。”

  胸牌上赫赫写着“清水地区医院苏至默医生”几个字,照片上男子面容清秀,大眼灵动。

  “上午如有冒昧的地方还请海涵,苏医生。”

  谁料苏至默倒是一点也不谦虚:“那是,我经常大人不记小人过,我是来告诉你,一直替你外婆诊治的李医生明年退休,手上的病人已经逐步转交交到我手中,所以从明天起,由我为你外婆诊治。”

  莺时感觉苏至默过于年轻,没什么经验:“可是刚才李医生过来说我外婆的手术……”

  “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心尽力治疗你外婆。”初出茅庐的苏志默语气格外认真,黑框眼镜下的眼睛泛光,“对了,你晚上要是留医院,621到是个空病房。”

  “这不太好吧,还是留给需要的病人吧。”

  地区医院病床一向紧张,莺时委婉拒绝医生的建议。

  “就是和你一说,我听其他护士说今早有人为了让病人得到安静的环境,已经出钱把附近病房都占了。”他掏出口袋震动不停地手机,眉毛微蹙,接着抬头对叶莺时说:“下班时间到了,我就先走了。”

  她甚至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苏至默修长的身影就此消失。

  乐悦写好地址交到叶莺时手里,望着苏至默消失的方向说:“这医生未免长的也太好看了吧,活了二十多年,还是头一次见到,我看除了那发型,其他地方没一点能和我们县接上了。”

  “长得确实不错。”

  莺时完全理解乐悦,苏医生五官精致,轮廓柔和,在男人的中偏女性化了点,再加上一米八几的身高也难免引起他人注意,更多的是一眼就会定在此人身上松不开了。此生她以为只有宋知旭才能惊艳到她,没想到天外有天,苏至默就是这人外之人。

  二人又坐下聊了些有的没的,天也越发的黑,乐悦看了手表已是九点多。

  “时候不早了,我就先走了”乐悦拿起手提包,“地址下面是我的手机电话,如果到时候还打不通你哥电话那就发短信支会我,回头我让他回你电话。”

  叶莺时送乐悦进了电梯,期间说了不下十次谢谢,乐悦直言从未见过她这么客气的主,比她对待顾客还要有礼,明明第一次见叶莺时,可打心眼的喜欢上了她,没有令人驻足的姣好容颜,却胜在性子好,让人倍感亲切。

  莺时笑着看电梯门合上,随即叹了口气,手里紧紧攥着口袋里的书签。

  乐悦哪里知道她的亲切和善,礼貌待人不过是小时候为伪装自己残缺灵魂的面具,久而久之装的多了也就成了习惯,有时装的太好,连自己都分辨不出哪个才是真正的自己。

  人是因为自身缺乏安全感,害怕伤害,才学会如何保护自己,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学着口是心非,知道装模做样,美其名曰被现实所打败,其实不过就为自己找了个台阶下罢了。自小叶莺时就深谙此道,若要成功必先成仁,所以就有了她用尽心思去取悦身边任何一个人。

  她曾经最不想成为的人,变成了她自己。

  回到病房,她又给范卿打去几个电话,依旧没人接,无可奈何下,莺时打电话告诉了纯一外婆现在的情况,希望她明天来医院帮忙照料一下,自己带着冉冉去公司找范卿。电话那头纯一几次欲言又止,好在最终还是答应了。

  莺时太了解纯一,很少有事能让纯一说不出口的,她问:“是不是他要你转告我些什么?”她猜到病床费是宋知旭故意为她付下的,他怎么可能就此放弃。

  纯一叹了口气,说:“果然做人不能太莺时,也不知道该夸你聪明还是说你傻好。装蠢对你来说一向不是难事,怎么唯独对他,就一定要这么锋芒毕露吗?”

  “错了。”莺时声调明显低了好几度,“论算计,和他相比,我就是千年的乌龟。”

  “我说你怎么还骂人不带脏呢,积点口德不好吗。”夏纯一立刻会意笑的差点岔气,“就算他真是万年的王八,那我在一只王八底下打工算什么事啊。”

  “你算王八手底下的虾兵蟹将呗。”

  夏纯一觉得有点意思,说:“那我们大王要我传话给你缩头乌龟,他说他可以帮你联系到医院,找最好的医生救你的外婆。”

  “条件呢?”

  “莺时”纯一停顿,“你去见他一面吧。”

  莺时讽刺笑道:“那劳烦你带话给他,我离开他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此去一别,再爱也不会回头’。”

  夏纯一听出这背后的故事,过程有多伤人,结局有多惨痛才能让一个事事伪装成无恙的女人丢下这么一句话,宋知旭的心肠刚硬,手段老道狠辣,这几年,纯一不是没见识过,她完全能想象到当初他的绝情。

  “莺时,现在可不是义气用事的时候,他说了地点时间由你定,你随便坐在那一会让他看看就好,咱又不怕少块肉。再者说现在救你外婆才是头等大事,莺时,那可是从小养育呢十多年的外婆啊。”

  莺时摸着手里泛黄的书签说出心里话:“我哪里是怕少块肉,早些年最珍贵的心头肉都没了,我还怕什么。不见他不是我义气用事……我是怕他还放不下,宋知旭马上就要结婚了,现在身份又大不如从前,何必再给他未婚妻添堵,好好过日子不就行了。”

  她说的是大实话,宋知旭早就不是陪她走过青葱岁月里的阴郁少年了。在她离开的第二年,宋知旭正式被路成远接受,成为路家的一份子,胜鑫集团的经理,那时不少媒体对他曾不被路家认可的过去大肆报到,刚入路家门的宋知旭对于报道一笑了之,接着短短三年时间就用其独特老练的经营手段,打垮兼并收购十多家竞争公司后深得路成远赏识,地位变得不可动摇。

  纯一听出她心意已决,轻叹后挂断了电话。

  莺时眼睛盯着重症加护室内王秀梅心跳测试仪的屏幕不放,忽的觉得外婆还活着真好,她不求外婆醒来可以原谅她,她只希望她能醒过来再看自己一眼。

  “外婆,你一定不会怪我不去见他,对吧?”

  唯有医疗器材发出的声响,伴随着规律的音调,她困了坐在走廊座椅上渐渐进入梦乡。

  半夜,她朦胧睁开双眼,黑暗中似乎有个身影站在她前台头,一翻身,便又沉沉睡了过去。她很久没有睡过好觉,头一次感觉舒心,没有梦魇的侵扰,仿佛又回到过去无忧无虑的日子,她梦见了好多熟识的面孔,外婆,妈妈,范伯,范卿,纯一,吴旻,欢欢…….最后是宋知旭。

  一如既往得高大帅气,轮廓分明,双眼如黑曜石泛光,二人相离甚远,叶莺时只能看见他温润的唇一张一合。

  凭着对方的口型,她跟着学起来说:“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夏月炎炎日子长,冬夜漫漫寒难耐,待到百岁身后事,同归到你墓室中。

  百年之后不论怎么样,他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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