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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伪骨科?


也不知是不是思绪繁多的缘故,秦笙这一夜睡得极其不安稳。

        燥热间,他仿佛又回到了那间密不透风的屋子,空气窒息得仿佛让人喘不上气来。

        “秦笙,你不是挺行的吗?”男人怒火中烧的声音渗着几分阴狠,“你以为你是什么救世主?可你连这个杂种都救不了。”

        他剧烈地喘息着,耳边传来一声声低泣和男人的话语,搅得他脑子像是炸开了似的疼痛。

        “我……”

        “看看他啊,都是因为有你的存在,所以他必须死懂吗?你从出生以来就是个错误!”

        “你心安理得享受一切,但你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拥有这些!”

        “别……别说了……”

        秦笙恍惚间发现了自己手里死死地攥着一把带着鲜血的利刃,面前是男人疯狂嗜血的笑容。

        我……干了什么……

        杀人了。

        他陡然惊醒,被那股刻入骨子里的恐惧惊得浑身直冒冷汗,满地的鲜血染红了他呆滞的眼眸。

        转头看向窗外还没全亮的天色,他看向自己死抓着被单泛白的手指,抑制不住地回想起那段他灰暗至极的记忆。

        想不起来。

        他还是想不起来了。

        ptsd让他潜意识里把这件事埋藏进记忆深处锁起来,逃避变成了习惯,他除了零碎的记忆,其他的细节怎么都记不起来。

        像是一个浮在海面上漂泊的空木,拽不到任何实物,他恍恍惚惚地任由冰凉的海水浸透全身,徒留一线阳光让他不至于彻底沉没。

        他该怎么办?

        如果真相是真,程闲…会不会远离他……

        他抱着头,努力把自己蜷缩起来,眼前的幽暗让他浮沉不定的心习惯性地冷静了下来。

        他到底是谁?秦旭辉说的那个“他”究竟是谁?

        “你让我查的这个人,还真是和迟老一样是个人物。”钱煜吸了口烟,缓缓吐出烟圈。

        程闲眯起眼,抿了口茶:“怎么说?”

        “不过跟迟老相反,他是黑吃黑的大人物,手里不干净的东西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云滇是他的老巢,名头上是在那儿工作,实际在暗网的买卖都是……上红的。”

        “……这是迟老的儿子?”程闲有些怀疑。

        实在不是他不信任钱煜的信息网,迟宗盛在商界的地位不亚于他老爹在政界的地位,而且程闲曾见过这个凤仙道骨的老人,他的气度实在是很难教出混黑圈的儿子。

        “bingo,迟源其实是迟家夫妇领养的孩子,”钱煜打了个响指,剑眉一挑,“跟迟央央可以说是毫无血缘关系,不过突然领养一个男孩儿不是为了继承财产就是为了女儿,你懂的。”

        程闲皱起眉。

        “迟源自然也明白自己的身份地位,一路和迟央央到高中,但听他当时的同学的话,似乎迟源对自己名义上的妹妹特别冷淡,少女的心思哪里藏得住,迟央央高考毕业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和迟源表白了。”

        少女羞赧的低语叮咚叮咚地注入了心河,却搅不动那冻住的灵魂。

        “迟央央,你没必要这样。”迟源冷淡的声音一下子凝固了热烈的气氛,面前女孩霎时间红了的眼眶也激不起他半分的怜惜。

        “迟央央也是个敢爱敢恨的女人,迟源拒绝了之后,她果断出国愈合情伤,两人的事情一点风声都没有透给迟老夫妇,也不知是不是有意而为……”钱煜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不过迟央央在国外反而遇到了秦氏集团的大公子。”

        “秦氏大公子?”程闲原本平静的表情陡然凝重了起来,吓得钱煜也不由得坐直了身体。

        “额……对。”

        “秦氏有两个儿子吗?”程闲隐约察觉出了真相的尾巴,声音有些紧绷。

        钱煜面色有些古怪,道:“对啊,大儿子秦旭也,小儿子秦旭辉。”

        秦氏的大公子是秦旭也!

        也就是说,秦笙他母亲喊出来的那个名字,有可能才是她真正的爱人!

        所以秦笙……

        “秦旭也和迟央央在一起了,那段时间迟源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迟老夫妇忙着女儿的婚事也无心照料,虽然这个决定等于是这些年白养了迟源这个孩子,可女儿的幸福在他们眼里大过一切。”

        钱煜唏嘘地叹了一声:“可就在结婚前夕,迟老在酒店房间里突发脑溢血,被紧急送到icu,迟央央也因为过度受惊,昏了过去。”

        “同一天,被诊断出怀孕。”

        程闲瞳孔一震,呼吸有些不稳。

        “这一切都太巧了,可那个时候太兵荒马乱,谁也没有顾得上,”钱煜得意地勾唇一笑,晃了晃手指,“但干了这么多年,没点直觉我可做不大这行。我花了挺多时间去查迟源在这段时间的行踪,你猜怎么着?”

        “怎么?”

        “迟源在那段时间去找了秦旭也他弟,秦旭辉。”

        说了这么多,钱煜口干舌燥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目前就查了这么些,但是也看得出,秦旭辉和迟源绝逼是一道的,而且迟老脑溢血这事儿,我怎么看都觉得有问题。”

        程闲点点头,拍了下他的肩:“谢了兄弟,哪天我请你搓一顿。”

        “可别了,老子这几天忙着蹲人呢,”钱煜眉头一挑,笑嘻嘻地看着他,“程狗,你家那位我还没见过呢,是小姑娘……还是小男孩儿?”

        程闲却是饶有兴致地反过来问他:“怎么,你不说自己是铁直吗?上次去泡吧一个男的搂了下你的脖子你差点儿没把胆囊吐出来,现在竟然有这种想法了?”

        钱煜面色不变,面对着儿时好友也不再避讳:“我弯了,被人掰的。”

        “艹?真假?”

        钱煜也是军大院熊孩子大军的一员,从小到大是个仅次于程闲的二世祖存在,和程闲可以说是三观极其一致,两人的关系也是好的没话说。

        听完这个消息,了解钱煜的程闲原地震惊,本来只是嘴上说说,却没想到挖出来个大瓜,这消息相当于是有人跟他说秦笙要穿女仆装在他面前跳妲己舞一样的离谱。

        钱煜斜了他一眼,冷哼道:“骗你干嘛?老子弯了还不是受你影响。”

        “别吧老钱,虽然我帅到让我老婆合不拢腿,但是咱俩真不行,”程闲嫌弃地撇开头,“你可以崇拜我,但你别爱上我。”

        “操,你傻逼吧你,老子对象比你帅他妈一万倍!”钱煜愤愤地喝了一杯茶,走的时候留了一句,“有消息我再通知你。”

        “行。”

        秦笙刚一下班,走出公司门口就看见街对面不远处停着的那辆熟悉的车,脑壳子微微抽疼,无声地叹了气,唇角却不自觉地往上弯了弯。

        他走近来,车里的人明显发现了他,摇下车窗只露出一个怨妇般的眼神,满眼写着老婆想贴贴求亲亲求抱抱。

        “今天工作多了点,有些晚。”秦笙下意识安抚了下某只躁动的二哈,“其实……你以后不用刻意来接我的……”

        “哦,就是不爱了呗~”程闲拖长了尾音,茶里茶气地靠在椅背上,手若有若无地摩挲着秦笙的后颈,有几分酥麻。

        秦笙有些失笑。

        当年程闲不如现在这般沉稳,情绪内心正如同他那张扬肆意的性格一般写在了脸上。

        “闲哥,秦哥,去打球不?”

        程闲蔫蔫地趴在桌上,把笔攥得跟自己底裤一样紧,摆摆手:“别打扰爷跟阿数斗智斗勇……”

        “走吧。”秦笙反而拽起他的衣领,另一只手拽下搭在椅子上的校服,对上他茫然的小眼神,无奈地说,“劳逸结合不知道吗?你再这么熬下去,我怕你还没到高考就顶不住香消玉殒了程黛玉。”

        程闲看他的眼神蓦然间绽放出亮光,整个人像是活过来了似的朝着李伟那头吼了一声:“等着你闲哥,老子踏马锤爆你们。”

        随后又扭过头眼巴巴看向秦笙:“笙笙,看我打球不?贼他妈帅!”

        秦笙没说话,只是朝着他手里的校服扬了扬下巴。

        尽管入了秋,但夏的燥热仍旧激起男孩儿们涌动在血液里的荷尔蒙,汗水像是挂在脸上的勋章一样在光下熠熠发光,时不时的捶肩笑骂也独属于这个时代的肆意青春。

        秦笙安静地现在篮球场旁,看着程闲眉宇的桀骜潇洒,微微抿唇。

        这才是正常男孩该有的为激情而战栗的心跳,程闲拥有的那方世界,终究与他有些格格不入……

        “笙笙!过来!”

        “对啊秦哥,一起打啊!我们带带你!”

        “去你的,老子的……的同桌需要你带?把我放哪儿了?”程闲佯怒地锤了一下李伟,随即看向发呆的秦笙,勾了下下手指,“过来,笙笙!”

        鬼使神差的,秦笙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被带入了篮球场,又下意识接来了李伟传过来的篮球,手上那久违的重量像是一片羽毛一般落在心湖,荡起微微涟漪。

        程闲别有心思地凑到他身后,身上的热气扑腾扑腾地涌到了秦笙的心上,低哑的声音从耳畔传来:“来,就这么托着球……走你。”

        两只手叠在一起,将球投了出去,正如同秦笙杂乱无章的想法,一同丢了出去。

        咚——

        入筐。

        秦笙微微睁大了眼睛,耳畔那声若有若无的告白如风过境般酥酥地吹麻了他的耳朵乃至心窝。

        身后的人在球入筐的那一刻轻声地说了一句:“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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