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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白马 上


  原野上,被吓得僵住了的郑和清清楚楚地感觉到了,那草丛背后无数豺狗的眼睛里涌现出的杀机。

  草丛中,那些饥渴的眼光,仿佛一道道乱射的手电光柱一般,直勾勾盯着黑夜里蠕蠕而行的郑和。

  当豺狗们摆开了一个半圆形的阵势,然后紧贴着地面,徐徐自远处阴影里面走出来的时候,郑和才明白了过来。先是正面诱敌,接着背后迂回,最后围而歼之,明明是这么老套的东西,自己却还是义无反顾地被套路了。

  千小心,万小心,最后还是上了这帮畜生的当。现在,郑和已然是后悔到了极点。额错咧,额真滴错咧!都怨额自个!

  一开始自己就不该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地从申城里面跑出来,我当初直接在申城城头上多向外迈一步,人生的一切不就简单了么!事到如今可好喽,荒郊野外,虎豹豺狼,既没手机,也没wifi,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连个事后收尸的都没有。哎,自己实在是不该这么没头没脑的跑出来。真是太失策了,完全就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死嘛!

  现在看来,人们常说的,人在临死之前容易大彻大悟,恐怕是真的。此时此刻,郑和就觉得自己的脑子前所从未有过的清晰明白,而从前方豺群那深情凝视的眼神中不难推测出,自己的终场哨声即将被吹响。

  借着此刻还在人世的短暂时光,郑和总结了一下自己那短的叹为观止的,如同餐厅里做得猪尾巴一样的一生。然后,他蓦然发现,自己重生一世,居然又是什么都没干成!

  这时候,不断逼近的豺群中传来的一声低低的吠叫,打断了郑和正在走马观花的进行着的人生回顾,也带来了一股绝望的死亡气息。

  荒郊失路,孤身遇险,客场作战,敌我悬殊,倒霉的事情真是一件接着一件。当要命的问题堆积如山的时候,一切就都不再称得上是问题。面对如此的僵局,深陷在如此的绝境之中,反倒令郑和撇开了作为人类的矜持,促使他准备放手同眼前的畜生们来一场最原始的搏杀。

  为了拼得一线生机,郑和把前世吃奶的力气都用了出来,他一边对聚拢过来的豺群不停地挥舞着那柄沾染了它们同类鲜血的短剑,一边声嘶力竭的大喊大叫,同豺狗们比赛着嗓门。受到郑和癫狂状态的恫吓的影响,豺群的攻势停滞住了。豺狗们虽然势众,却也没有选择在一个疯子气血正盛的时机贸然发起攻击。于是,猎狩双方陷入了僵持的局面。

  当看见豺狗们被自己喝退了几步的时候,郑和立即抓住了这一点儿空隙的机会,把之前慢慢地向后挪步撤退改为了小步慢跑着逃生。而当豺群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也即刻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闲庭信步了起来。毕竟是它们到了嘴边的肉,怎么舍得毫无作为地挥挥手说再见呢!

  渐渐的,郑和开始一点儿一点儿地加快了步伐,而身后的豺群也跟着一点点儿的提速,双方之间相距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与此同时,郑和果断地扔掉了腰间的水囊,又抛下了背上的包袱,紧接着解锁了全身上下全部的负重单位,直恨不得自己扔下自己。

  你追我赶之间,豺群渐渐地逼近了,当耳畔听到后面红狼追击发出的声响,判断出已经有豺狗近在咫尺的时候,郑和向着身后微瞥了一眼,锁定了那只离着自己最近、追得最积极的豺狗,然后暗自运足炁力,猛地一刹车,反身一剑送了出去。这一招攻击十分突然,让后者措不及防,剑直接深深的刺进了那畜生的体内,那豺狗顿时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哀鸣,随即连挣扎都没有挣扎一下便耷拉下了脑袋。一剑功成,郑和马上拔出短剑,接连向后退了几步,横剑面向豺群,而那只失去了支持的豺狗则重重地倒在了血泊里。

  同类的惨叫声令整个豺群一惊,目睹同伴的惨死之后,豺狗们更是个个震怒,全然没有了之前追击时候的悠闲。它们纷纷伏低了前身,双眸凶光毕露,恶狠狠地盯着眼前的猎物,同时喉咙里还发出一阵阵令人恶寒的阴恻恻的声音。

  此时此刻,郑和十分清醒地意识到,猎物与捕食者的鱼水情被自己刚刚的举动彻底破坏了。接下来,他们双方只有不死不休,直到其中一方倒下。而在学过数学的郑和看来,从数量上来讲,对方倒下的可能性恐怕是不太大的。

  郑和横着剑,时刻警惕着豺群,不敢有丝毫松懈。他全身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味令豺狗们十分忌惮,不敢再贸然上前,它们只是静静等待着寻找出郑和的破绽,以便发起一次致命的有效攻击。于是,双方又再次转为了僵持的局面。过了一会儿,郑和故技重施,又转过了身去,接着慢跑了起来,豺狗们也照旧跟了过来。

  不过,这一次,豺狗们学乖了。它们始终都同郑和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不敢再轻易的上前。虽然郑和那出其不意的一招能够维持一时的僵局,但是,这种方法是无法反复多次地利用的。不同于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的人们,以眼下这帮畜生的智慧,是绝对不会在同一个坎儿上被绊倒第二次的。所以,这一次郑和并没有再转身捞一把的打算,他撒开了脚丫,开足了马力,在原野上随风奔跑,自由放肆的犹如一只脱缰的柯基。

  本来,按照郑和制定的出逃计划,他必须避开常人行走的大路,因为大路容易遇到往来的商队行人,更有可能被申城赶来的追击者寻踪追击到。同时,他又要避开人迹罕至的小路,因为那些小路不光是坎坷难行,更是多有剪径的强盗山匪,要是再碰上什么害命的毒虫猛兽,郑和怕是会小命不保。然而,不成想,一直遵循着“不偏不倚”的原则的郑和会遭此大难。最终,既不走大路,又不走小路的结果,却是自己落了一个路路不通的下场。

  现在,郑和只觉得,此情此景,像极了自己前世的人生。往昔,他总觉得人们熙熙攘攘,吵吵闹闹的,把整个世界都填充的聒噪异常,仿佛再大的空间也盛不下他们躁动的心灵。于是乎,郑和习惯了走胡同,因为那些僻静的小巷有难得的静谧安详。然而,胡同却是越走越窄的,而且最后往往还会变成死胡同。于是乎,郑和就只好转而选择靠着马路边走,把大路中央留给熙熙攘攘、浩浩荡荡的路人,把死胡同留给教条古板或是一心撞南墙的死心眼儿,自己就图个悠闲自在便好了。

  然而,即便是躲到了路边,还是会经常有掉进下水道里面的情况,就算侥幸逃过了井盖,也难免会一个不留神,撞在路边的大树上。所以说,人生中尴尬难堪的局面,往往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

  这不,今天,郑和眼看就要因为自己“不偏不倚”的选择,撞到豺群嘴里去了。

  鸟之将死,容易丧声,人之将死,容易幻听。就在郑和拼命同死神赛跑的过程中,他感觉眼前的景物渐渐变得模糊了起来,风声,喘息声,豺群掠过草丛的摩擦声等等交织在一起,令他的听觉也越来越迷糊,郑和甚至还听到了箭矢破空的声音。面对感觉起来越来越真实的幻觉,和使用起来越来越少的体力,以及可预见的不算完满的最终结局,郑和一时之间悲愤交加。

  自己是神兵天降,空投异世,既没有一两货真价实的看家本事,也没得到逆天改命的外挂金手指,更没有主角的大腿可以抱。虽然什么都没有,但是自己还是一心想要活下去的,并且还为此做出了改变的努力。可是,在浑浑噩噩堕落的时候,郑和只是感到困惑与迷茫,而在积极的做出改变之后,他却要面临死亡,这又如何能不让人感到气愤呢?而做为一个穿越者,还没等老天来收,就自己先作死了。对此,郑和也感到十分的惭愧。

  所以,他开始骂起了老天。

  “你大爷!你大爷!你大爷的!”郑和一边儿跑一边儿怒骂道:“大老远把我送来就是为了给这帮畜生加餐吗?去你吗的老天爷!……”

  话音刚落,天空中传来了一声巨响。

  轰隆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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