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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的故事


  牡丹马戏团在白城的这次演出可谓盛况空前,第二天清算收入的时候李建军简直笑的合不拢嘴,走南闯北这些年,他今天才算真正明白日进斗金这个词儿的含义。

  心情大好的李健军准备在白城多停留些日子,好好的逛一逛这座让他赚的盆满钵满的城市,作为一个以剥削员工为己任的团长也难得的宣布要请所有团员吃一顿饭。

  消息一经传开,整个牡丹马戏团的团员都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随后的气氛就仿佛过了年一样,每个人的脸色都是喜气洋洋,当然,这其中自然不包括李二娘。

  王梅带着崔雨这个鬼灵精去挑选饭店,李建军就趁着这个空档摸到李二娘的房间准备行一番**,这段日子除了演出就是赶路,每天基本活在车上,他已经记不清多久没和李二娘亲热过了。

  其实两人的关系团员基本上都能猜个**不离十,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相处久了难免露出马脚,二娘这个称呼是怎么来的?还不是因为整个团里她说话第二管用?

  李建军满心欢喜的摸进了门,谁料面对的就是李二娘那张阴沉的都快滴出水来的臭脸,猴急的李建军也就按耐住燥热的心,走过去在她身边坐下装傻道:“丽丽你这是怎么了?他娘的,谁惹你生气?老子干翻他。”

  李二娘的语气冰冷,不带有丝毫感情:“我已经跟你说的很明白了,现在演出也结束了,你不想跟她离婚以后你们就好好过日子吧,至于现在,你马上给我滚。”

  李建军一脸无奈,抱住二娘的肩膀道:“我的好丽丽,你就别耍脾气了,离不离都一样,我每天想着的就只有你,那个丑婆娘我看一眼都觉得烦。”

  “呵!都一样?难道要我一辈子就跟你这样过,你想的到是美啊李建军,你要是不离婚就永远都别碰我,把你的脏手拿开”李二娘的身子往旁边挪了挪,让掉李建军的手,独自抱着双臂扭过脸不看他。

  “丽丽,你也得为我想想,她十六岁就嫁给我,当时我是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如今有钱了就把她踹了,等回了老家乡亲们怎么看我李建军?我也不好面对她啊。”

  “哦!那你就舍得我了是吧?我跟你这么些年又得到什么了?难道我就容易嘛?我家里可还有个老头子呢,自从我离婚后他就一直惦记着我的事,我又怎么面对他?你为什么不为我想一想,你们男人,都是狗东西,说的话就全他妈是放屁,你快滚吧,过些日子我就离开马戏团,就当我他妈的这些年让狗给睡了。”

  李二娘说着说着又哭了,偷情确实是个技术活,其一要有过厚的脸皮,其二要有沦丧的价值观,其三还得有强大的心理素质,李二娘这些年,苦是苦了点,但绝对不像她自己说的那么不堪,当初是她自己勾引的李建军,这人虽然长的丑了点,但身份地位摆在这,收入也是不菲,每次的演出所得大部分都进了他的腰包,至于那些团员,全都是缺爹少妈无人看管的穷苦少年,自小跟着李建军后很少接触外面的世界,吃饱肚子已经是件很幸福的事了,鲜有嫌弃钱少的。

  李二娘之所以这么急着逼迫李建军,全是因为她的危机感太强了,她也不是从前的那个黄花闺女,等到人老珠黄又该拿什么去赚取自己安身立命的资本?

  李建军听她说要走可真的是慌了神,对于这个女人他是打心眼里喜欢,无论是身子还是脸蛋,虽然性格上多多少少有些刁蛮,但也比自家婆娘强上了个一百八十倍,他点上根烟,在房间里来回渡步,小小的屋子不一会儿便烟雾弥漫,一时间整个房间里只有李二娘的哭声和李建军的脚步声。

  良久,李建军把手中的烟一甩,狠狠的跺了下脚才道:“等在过两个月,五一,五一的时候回家,我就把婚离了,怎么也不好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把她扔下,你放心,这次我说话算话,要是不离这个婚,我李建军他娘的就是你孙子。”

  李二娘这才止住了哭声,抬起头抽泣道:“真的?”

  “哎呦!小姑奶奶,我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咋个他娘能是假的,你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吧。”

  李二娘终于破涕为笑,起身拉过李建军坐到床边,一改彪悍风气柔柔的道:“这女人啊,始终要有个名分的,我也不是有意逼你,在我心里,你可就是我的天呢”她把手放在李建军的胸口缓缓转着圈,媚媚的道:“想了吧?想不想我的嘴呢?”

  李建军一身邪火腾的一下就起来了,迫不及待干起了这些天一直心心念念的事。

  他这边热火朝天,他的爱人那头却也有另外一番风景,这对朝夕相处的夫妻还真是人人有故事,处处皆旖旎。

  话说崔雨陪王梅出了门后,两个人却没有去订饭店,反而是七扭八拐的找到一家不用**的黑旅馆开了一间房,一进门,一百六十多斤的王梅就把年仅十六的崔雨扑倒在床,王梅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崔雨年纪虽小身材倒算的上是壮硕,勉强能应付的来,一番**过后王梅是一脸满足,崔雨也很满足,当然,这和心里和生理上都没有半毛钱关系,纯粹是因为他看到了王梅满足的表情才感到满足。

  崔雨打记事起就没有见过他娘,一直都是他的神棍老爹照看着,说是照看,反过来却也差不多,老神棍嗜酒如命,干完一单买卖钱到手还没怎么热乎就全用来买了酒,由于改革开放以后就算农村都对这种迷信少了很多,所以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饿肚子的崔雨便找邻居讨饭吃,久而久之练就了一张讨人喜欢的嘴和机灵的头脑,不然每天都去要饭这事还真不是光靠可怜就能解决的。

  后来刚成立马戏团没多久的李建军到村里演出,和村民唠家常偶然听说了崔雨的遭遇,像这种就基本属于是免费的劳动力,团里已经有几个跟崔雨境况差不多的,所以李建军干起这事来算的上是熟门熟路,他找到老神棍甩了两千块钱又说了些马戏团如何好如何好之类的话就把人给领走了,当真是没费什么力气。

  进团以后崔雨先是跟着学了一阵演出,随着呆的日子越来越久,他发现这里的付出和所得严重不成正比,给的工资只够买点生活必需品,每天馒头咸菜,吃的还当真是不如蹭百家饭来的好,于是便想着法儿的改变现状,团长的歪主意他不敢打,那就只有团长夫人了,靠着嘴甜人机灵,不久便深得王梅欢心,但也就只是少干点苦活累活罢了,真正的转机出现在李二娘进团的一年后,也就是去年。

  当时的情形到现在崔雨还记忆犹新,那天夜里他在旅馆被尿憋醒,回来的途中隐隐约约听到一阵哭声,他忍不住的靠过去,越听声音越像是王梅的,当时还觉得是听错,这次的演出王梅因为家里老爸病重并没有来啊,可是站在门口听了一会儿,怎么听都觉得肯定是王梅,当下也不在猜推门就走了进去。

  到房间一看果然是她,于是便过去安慰,一直说了两个多小时的话,王梅才止住哭。

  她不哭后的第一句话就石破天惊,你想要更多的钱嘛?

  崔雨自然是做梦都想,不过又不好表示的太痛快,只好含蓄的点了点头。

  那你敢不敢亲我一下?这是王梅的第二句话。

  崔雨当时并没有接口,他一直在猜测王梅怎么了?也亏的他聪明,联想起这些日子团里的风言风语,在看王梅的模样,哪还不明白?

  说实在的,王梅真的不好看,但要说恶心还真是没差到那个份上,最多就是胖了点,钱与没钱,亲与不亲,崔雨并没有想太久就亲了过去,穷人孩子早当家,从没上过学,从来没接受过教育,年龄又不大,道德这种东西他真的从来就没有想过。

  他亲了王梅的脸,王梅把他的头板正,亲了他的嘴,崔雨从此之后就走上了这条偷腥不归之路,当然好处是很明显的,王梅每隔几天都会给他一些钱,崔雨每次都是心安理得的拿着,不然那里来的钱总是送给孟静好吃的?

  做完那事的两个人也不敢耽搁太久,不管如何总是会心虚的,随便找了家看着经济的菜馆包下几桌,王梅交了定钱后总算是安了心,回去的路反而不急了,两个人说说笑笑,走走停停,细细欣赏着这座大城市的繁华。

  这一刻仿佛全天下的人都有事做,唯独孟静清心寡欲的像是出世菩萨,她工作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伺候好李二姐,李二姐一不在她就呆在房间发傻,不过现在是在卡车旁边发傻,屋子里可进不去。

  由于爱干净的她把李二姐用脚擦过的棉袄给洗了,现在只能穿着薄薄的衣裳,幸好现在不是晚上,也没有冷风吹来,倒不是那么的冷。

  她晒着日光,静止的时候居多,如果从远处看她,就好像是在看一副赏心悦目的油画,这画里风景只有十分之一的美好,而这份美好,还是在她的衬托下。

  不管别人怎么想,至少康兆晨这么觉得,他从远处走来,笑的很傻很尴尬,毫不介意的坐在沙土地上,离孟静一臂远。

  这里太静了,静的他想说话又不敢说话,只好继续尴尬的傻笑,偶尔挠挠头,偶尔看看她,有时候眼睛都直了却不自知,这下尴尬的就不是他,而是孟静了。

  “康哥你多久没回家了?”孟静没话找话。

  “嘿嘿!好几年了,三年?四年?爸爸结婚了,秋姨讨厌我,妈妈也结婚了,何叔讨厌我,回去进不去家门的,还不如在这呆着的好,无牵无挂,这里起码,还有还有你。”

  “呵呵!有我?那我又有谁呢?”孟静自说自话,歪着脑袋。

  “你你有我啊,我保护你”康兆晨拍着自己胸脯,二十一岁的脸上写满童真。

  “康哥你也不认识太多字吧?我们学习怎么写字好不好?”孟静转移话题的道。

  康兆晨无所谓,只要是跟孟静一起的事情就都是美好的,孟静见他答应,去车厢里拿出当年花五元钱买来的老旧新华字典。

  “我记得你是会拼音的,那你读吧,然后把字写在地上,我看着,好嘛?”

  康兆晨乐呵呵的应下,从孟静手里接过字典,又去附近折了根树枝,随便翻开一页后,照着拼字读出字,然后写在地上以供孟静观看。

  其实他根本不知道孟静压根就没有看字,这本字典都快被她翻烂了,当真是看了一遍又一遍,她用手拄着下巴,看着这个如哥哥一样照顾她的男人,一时间思绪不禁有些飘远,记忆里,不管她每次被打,只要康兆晨知道后总会在团长走了后过来安慰自己,虽然言辞笨拙词不达意,生病了也总是会给自己送药,虽然他每次都是送来一堆不知名的无用药,吃饭的时候也总会想着自己,不管她吃没吃,总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上一份,他会在春天编个草帽给她戴,虽然孟静很不想戴,他会在夏天抓个知了逗自己开心,虽然孟静被吓的不轻,他会在秋天收集形状各异的落叶来给她看,虽然孟静觉得落叶都代表哀伤,他会在冬天扔她雪球玩起打雪仗,虽然她并不喜欢冰冷冷的雪。

  他真的是好傻呀,可是还好有他在,这世间的人都是不完美的,至少我可以看到他温柔善良的内心,这就够了,不是么?不会每一个人都如崔雨那般会让人开心的。

  想到崔雨,孟静的嘴角不禁挂起一抹微笑,他好像总是能知道自己缺少什么,夏天的雪糕,冬天的棉袄,那些可口的零食,那些逗趣的故事。

  他真的好聪明呀,跟康哥真是两个极端呢,为什么人的性格都是不一样的呢,我在他们眼里是笨笨的,还是聪明的?

  大概是笨笨的那种吧?不然崔雨怎么会说自己傻傻的,而康哥也从来没夸过自己聪明?那我在他们眼中,究竟是不是很可爱呢?我可爱嘛?

  她想的笑出了声,清脆犹如黄鹂,极是好听。

  康哥手里拿着树枝,扭着头,心里雀跃的几乎不能自己,她笑了,而且是很开心的笑,这事是不是就成了?

  他忍不住又一次问道:“静静静你是答应了么?”

  “什么?”孟静此时才回过神,她看了看有些激动的康哥有些不明所以,又顺着他手中的树枝看过去,沙土地上,写着三个歪歪扭扭的字。

  我爱你。

  孟静如遭雷击,一时间都忘记了呼吸,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这要,怎么办才好?

  今天这些事情太巧,巧的好像是老天爷的安排,崔雨毫无征兆的出现,他手里拿着东西一脸怪异的走来,待看到地面的字和两人的表情,心中不光有惊讶,更多的是不安。

  老实如康兆晨,换成平时遇到尴尬的事情早就逃之夭夭,今天却一改常态的毫不避让,爱情,有什么真的很神奇。

  孟静的心犹如一团乱麻,崔雨的一句话让她乱上加乱。

  他把特意为孟静买的精品巧克力送到孟静面前,道:“孟静,我喜欢你,咱俩处对象吧!”

  年仅十四的孟静因为美丽,迎来了人生的第一次被表白,而且还是两个,左边是浓情蜜意的巧克力,右边是淳朴厚重的我爱你。

  这感觉还真是有些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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