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初一
姐姐与周之凡,是他们中考结束的夏天在一起的。
两人一直是校园内公认的情侣,两人都那么好看,那么优秀,一起主持升旗仪式,一起主持校庆晚会,一起参加作文大赛,一起盘踞百名大榜。
郎才女貌、羡煞旁人。
两人的交往模式也十分健康,周末一起泡图书馆,一起逛文具店,一起看看电影,喝喝奶茶…
直到姐姐高三那一年,巨大的学习压力,激发了她们的种种矛盾,最终导致两人分手。
而一美自从初一那年,在升旗仪式上,对发表“国旗下的演讲”的周之凡一见钟情,便一直默默暗恋。
这件事,她只告诉过周楚儿一个人,还威胁周楚儿,如果她告诉别人,她们就绝交。
连一直与一美睡一张床,晚上说悄悄话的书庭,也只知道一美有一个暗恋对象,却不知他是谁。
书庭总是问:“到底是谁啊?说不定我认识呢!”
而一美总是搪塞:“我不知道名字啦,也不知道是初二还是初三…”
书庭问:“长什么样?”
一美也只是说:“高高帅帅的。”
书庭问:“今天穿了什么衣服?”她好对号入座。
一美便说:“校服,白球鞋,白T桖。”
有一次,书庭几乎猜到了,问:“该不会是我们班的周之凡吧?”说着,翻了翻自己的相册,把周之凡的照片拿给她看,问,“是不是他?”
而一美矢口否认:“不是他啦。”
到后来,书庭也只知道一美为了一个学长选了理科,而不知那个学长,竟是自己的前男友,周之凡…
一美初二那年,周之凡与姐姐在一起了,这对于一美,无异于晴天霹雳。
也是那件事,给了她巨大的一击,她被打倒了,之后便再也没有站起来过。
她一直暗恋周之凡到高中毕业,直到上了大学,变成了宅女,在电视剧、综艺、言情小说的麻痹下,才渐渐淡忘了他。
甚至高二那年,她“为了”周之凡选择了理科。
周之凡上了清华。
一美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与周之凡上同一个大学,同一个专业,但她还是选择了理科。
不知道为什么,她只是想和周之凡沾上点边,反正文科也强不到哪去,于是索性选了理科…
现在想想,这一选择简直不是傻,而简直是疯了!
如果她学了文,高三一年,她至少可以冲冲刺,只是她学了理,她一窍不通的理,所有知识点都是环环相扣、一脉相承的理…
于是,她就是想学习,也不知该如何学习,最后只上了一个三本。
好在她重生了,这一次,无论选文选理,她都要考上名校,是北大清华最好!
如今,她是年级第二,只要一直保持这个成绩,上北大清华似乎就是必然…
毕竟,别人都是重读高三,她可是从初一开始“重读”了,再考不好,她真是可以去死了!
下午回到家时,叔叔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听到开门声才惊醒,问:“买了吗?”
婶子让一美先进屋,自己站在门口,说:“买了,买了一个OPPO的,挺好看的,小姑娘用。”说着,见一美已经脱了鞋走进客厅,这才进了门,交代了两句,“给大丫头买了一条裙子,给一美买的衬衫。”
叔叔问:“就买了一条裙子?”
婶子一副“这你就不懂了吧”的表情:“一条裙子700多呢,一美的手机才700。”
叔叔这才放了心,躺了回去。
回到房间,一美拿出衬衫又试了一遍。
毕竟如今她有身高161、体重85的身材,穿上衬衫还是很好看的,虽远不及姐姐穿那条裙子…
一美照了镜子一眼,其实她的身材不错,只是没有气质。
她的五官也不错,甚至比姐姐要精致,小小的下巴,精巧的鼻梁,而姐姐是圆圆脸,蒜头鼻。
差就差在肤色,以及,姐姐身上有一种时而灵动、时而淡雅的气质,所谓静若处子、动若疯兔,而一美没有。
古人云:尤物维何?媚态是已,世人不知,以为美色…
可见一个人的表情、言谈、举止,比一个人的五官重要得多。
但一美想着,当务之急,还是先美白。
大学时,她常常熬夜查养生攻略、减肥秘籍、美白方法,虽未付诸实践,但理论知识还是掌握得很好的,知道美白约等于防晒。
通过防晒,防止黑色素生成,等身体一点一点代谢掉体内已有的黑色素,只出不入,自然变白。
而且要注意饮食,注意生活方式。
多吃水果、蔬菜,皮肤自然变得水灵。
不熬夜,防止衰老。
少吃垃圾食品,注意清洁,防止青春期长青春痘!
一美不心急,不需要十天半个月白得透亮,只要高中毕业时,变得白一些即可。
一美把衬衫脱下来,挂进衣柜,便从姐姐的书柜翻出一本《红楼梦》来看。
晚饭时,姐姐也没回家。
婶子一边热汤、布菜,一边说:“书庭怎么回事,不回家吃饭,也不知道打个电话。”
叔叔一边拿遥控器拨台,一边说:“跟同学在外面吃呢吧。中午拿了一百块钱,打车才几个钱,剩下的都中饱私囊了,肯定是花钱去了。”
“一百?”婶子看着他,“你给她那么多钱干什么?”
叔叔无所谓地说:“她自己拿的。”
“不行,我得说说她,孩子一有钱就变坏!你是不知道我们同事那儿子,才初二,就天天喝酒,去KTV!”
叔叔只是说:“哎呀,宝儿自己有分寸!”
婶子端了一盆热好的汤上来,终于说了一句:“来吃饭吧。”
叔叔和一美便去吃饭了。
婶子又忙活了一会儿,才坐下吃饭,只是吃了一口又说:“她就穿了一条裙子,白天还好,现在太阳都下山了,不冷啊!”
正在这时,门口传来钥匙滑进锁孔的声音,大家便纷纷望去。
紧接着,书庭走了进来,脸上依旧挂着欣喜的笑,身上又多了一件肥大的校服外套,大声说:“我回来了!”
婶子问:“你去哪儿了?”
书庭脱了外套,往沙发上一坐,便啃起一颗苹果来,一边啃一边说:“去了奶茶店,逛了商场,然后去吃了肯德基。”
“校服是谁的?”
“年年的。”
婶子又看了一眼肥大的校服:“她有这么高?”
“啊。她都快一米七了。”
婶子半信半疑,但还是回头继续吃饭,吃了一口,不太高兴地说了一句:“不回来也不知道打个电话!”
书庭也不说话,听手机又“嗡—嗡—”震了一下,便吃着苹果,拿手机回房去了。
吃完饭,一美也回了房间。
书庭一见她进来,便鬼鬼祟祟跑过去关上门,小声问一美:“一美,我的好妹妹,你能不能借我点钱啊?我一个朋友过生日,我想送他一个生日礼物…”
朋友,且十一月份过生日的,想必就是周之凡无疑了。
一美怔怔看着她:“要多少啊?”
一美声音大了一些,书庭便连忙做出“嘘”的手势,警惕地朝房门方向望了一眼,才说:“你有多少?”
一美打开衣柜,拿出落在衣柜的一个整理箱,从整理箱拿出印有哆啦a梦图案的小钱包…
重生以来,她最不能适应的有二。
一个是现如今落后的经济、科技,二是自己幼稚的衣服、鞋子、物品…
一美数了数里面的几张钞票,一共600多块。
书庭一美一个月零花钱一人三百,这才两个月,一美竟攒出了600块钱,她自己也吓了一跳。
主要是怕发胖,一点零食都没买,于是连开学前一天,婶子给的50元学习用品钱,她都没有用完。
一美说:“我有600。”
书庭恳求地看着她:“能不能先借我500,我一定慢慢还上,真的!你也没有什么要花钱的地方,对不对?”
一美云淡风轻地说:“可以啊。”
书庭听了,简直要跳起来:“太好了!一美!我一定会还的,只是要分期付款…”
“没关系的,不用还,反正都是姐姐家的钱。”一美云淡风轻,只是语气间,又流露出淡淡的伤心。
书庭拍了拍一美的肩膀,爽快地说:“你不要这么想嘛!说好了我们是亲姐妹的!反正我一定会慢慢还给你的!”
一美只是点了点头。
晚上,一美洗了澡,换上干净睡衣,吹干头发,光脚从卫生间走了出来。
走进卧室时,书庭正躺在床上,一边跟人来回发短信,一边咯咯咯咯笑。
叔叔婶婶不知道,但一美知道,那个今天陪姐姐一起喝奶茶、逛商场、吃肯德基的,不是姐姐的同学傅年年,而是周之凡。
那个把校服披给姐姐的,也不是傅年年,是周之凡…
一美在脸上擦了雪花膏,便继续读《红楼梦》,只是听着姐姐咯咯咯咯的笑声,竟怎么也集中不起来。
读了一页,却全然不知上面写的什么,可真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仔细想想,其实真正让她难过的,并不是周之凡喜欢姐姐。
暗恋八年而未果,该淡忘的,她早已淡忘了,她也接受了周之凡属于姐姐的事实。
让她难过的,只是当自己全方位输给了姐姐时,那种□□裸的挫败感。
那种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的:“跟姐姐比,你就是不行!家境、外表、性格、人气,哪儿哪儿都不行!”
一美放下《红楼梦》,准备睡觉,只是当姐姐“哈哈哈哈”的笑声再一次爆发,一美实在忍不下去,抱上被子,拿上枕头,一边往外走一边说:“我到沙发上睡了。”说着,走出了房间。
书庭支起身子,看着一美离开的背影,知道是自己吵到一美了。
只是看周之凡的短信再一次发进来,她也顾不及一美,只是自顾自回了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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