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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初一


  林琳家在博泰小区,一个位于市中心的高档小区,小区开发商便是她做房地产生意的后爸,林泰。

  林琳买了一包纸尿裤,打车回家。

  电梯一层一层升上去,林琳面无表情,倚在电梯,看着显示屏上的红色数字显示十、十一、十二…

  到了十五楼,电梯停下,电梯门缓缓开启。

  一出电梯门,便传来一阵婴儿大肆的啼哭,林琳早已习惯了,只是默默拿出钥匙开了门。

  房子五室二厅,进了门,一眼望见的是客厅巨大的落地窗,窗下是一泻千里的江景,与林立的玻璃大厦。

  林凤娇穿了一身棉质睡衣,随意绑了一个马尾,抱着尚在襁褓的婴儿,在落地窗前来回走地哄孩子。

  她看到妈妈漂亮的脸上,是一种她十分熟悉,但在此刻,却又有些陌生的疲惫神情。

  曾几何时,她们母女二人相依为命。

  贫穷、苦难,使妈妈脸上时常流露这样一种困倦、无力、仿佛无一丝求生意志的神情,像一个刚刚被生活轮/奸了的女人。

  明明发型、衣着都十分整齐,却又似“蓬头垢面”。

  或许是因为抽烟,肤色偏暗,发质暗淡无光,且眉宇之间,时常流露一种痛苦神色的缘故。

  只是美人美在风骨,而非皮相。

  即便她是一个刚刚被强/奸,扔在街角,狼狈、肮脏、没有一丝尊严的女人,她依旧美得叫人惊艳。

  也是这样的美艳,让林泰在一个高档中餐厅,一眼看中了当服务员的林凤娇…

  嫁给林泰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那种困倦的神情,从妈妈脸上消失了。

  怀孕期间,妈妈不再是贫瘠的清瘦,而开始变得丰腴,甚至可以说是白白胖胖,脸上时常流露一种幸福而满足的淡然。

  只是在某些特定的时刻,比如弟弟哭闹不止,比如与林泰吵了一架后,那样一种困倦,会再一次悄悄爬上她的脸庞。

  那是一种受过苦难的烙印,这样的痕迹,已经深深烙在了妈妈脸上,再也无法抹去。

  苦难。

  在妈妈嫁给林泰之前,她们母女二人的生活,或许只有“苦难”二字可以形容。

  亦或,可以说是灾难。

  肮脏、拥挤的破旧小楼。

  在一座城市最最见不得光的角落,和妈妈挤在一间潮湿、昏暗的小屋里,那种蝼蚁一般的生活。

  夏天里,和妈妈挤在一张小木床,床边一个小风扇“嗞啦—嗞啦—”地转着。她们背对背,依旧能感到彼此身上津津的汗水。

  衣服、鞋子、校服、书包,都是捡一些小姐姐,乃至小哥哥不要了的。

  每一次妈妈捡来,林琳都会把衣服洗好,整整齐齐叠进柜子里。

  洗发水、牙膏、沐浴露是奢侈的,记得有一段时间,因为没有洗发水,林琳用香皂洗头发,洗出来又干又硬。

  但每一天,林琳都是干净、整洁的模样,从不邋里邋遢。

  书桌是没有的,只能在一张小餐桌上,在一堆碗筷杯碟间写作业,但即便如此,她也总是能考第一。

  空间是简陋的,生活是贫瘠的。

  直到四年级的某一天,晚饭桌上,妈妈疲惫的脸上爬上一丝难得的笑意:“林琳,妈妈恋爱了。”

  对方是林泰。

  林泰看到她们母女二人相依为命,就仿佛看到自己儿时,妈妈为了养育自己与五个弟弟妹妹,那个辛劳的样子。

  林泰动了恻隐之心,看到那么美丽的一个女人,看到那么漂亮、优秀的林琳,都只能过这样的生活,他无法坐视不理。

  林泰把自己的一个小公寓给她们住,还常常给她们送钱,妈妈服务员的工作,林泰也不让她做了。

  但妈妈十分清楚,这一切都是暂时的,即便林泰单身,他也不可能与自己结婚。

  直到她怀孕了,去医院差了一下,是个男孩。

  在医院,她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给林泰发了一条信息:“我怀孕了,是个男孩,你要不要?如果不要,我就打掉。”

  发完短信,她没有离开医院,只等收到林泰的回复,把手术做了。

  林泰是在十五分钟后回复的,那十五分钟里,他迅速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留下吧。”

  一个孩子,绑不住一个二三十岁的男人,但一个四十岁的男人,便不一定了。

  毕竟他年过四十而未婚,也无子。

  他想过了,自己如今一切的成就,他已十分满足,他不需要用自己的婚姻,再去换取什么。

  虽然凤娇是一个结过婚、有孩子的女人,但林琳这么一个女儿,是林凤娇的加分项,而非减分项。

  平白无故多了这么一个漂亮、优秀的女儿,是赚到了,且儿子又即将出生,儿女双全,换一个角度想想,这也是一种福气。

  几天后,林泰把她们母女,接到了自己在市中心的房子。

  搬家时,属于她们的行李很少,又或者说,她们拿的东西很少,锅碗瓢盆、破旧衣物一律都丢掉了。

  到了家里,林泰给了林凤娇一张□□,说:“给你自己,给林琳,还有我儿子,都买点东西。家里的陈设,以后也随你,别动我的书房就好。”

  那段时间,林凤娇总是乐此不疲地带林琳一起去逛街,衣服、鞋子、生活用品,一律重新添置。

  昂贵的衣服,美丽的身体。

  不到半年时间,从她们母女身上,便再看不到与过去有关的半点痕迹。

  想想,也不过是一年前的事,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切在林琳的记忆里,竟变得如此遥远。

  记得当年,每当季末交房租,每当学校要交这个费、那个费,于她而言,都无异于一场灾难。

  因为钱,她每一天都过得提心吊胆。

  只是如今,过上了富足的生活,她倒也谈不上多开心,仿佛已经失去了快乐的能力。

  在儿时,一个一个的灾难,让她早已麻木了。

  有人说,人的一生就是一个不断脱敏的过程,对性、对爱、对事、对人。

  她已经脱敏了,再也不会有什么东西,能轻易刺激到她的神经,让她感到快乐,或是感到痛苦。

  只是她只有十三岁啊…

  学习是她生活的全部,同学总是问她:“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她不知道。

  只是除了学习,似乎也没什么可做的,电脑、手机、娱乐、交朋友,一切都太无聊,她便一直学习,仅此而已。

  正在这时,保姆泡好了一瓶奶,给林凤娇送来。

  林凤娇喂了奶,把孩子哄睡,放进了客厅的婴儿床,说:“林琳,看一下你弟弟,我出去抽根烟。”说着,拿上茶几上的香烟、打火机,披上一个羽绒服,到露台抽烟去了。

  过了一会儿,林凤娇一身冷气与烟味地回来,不敢靠近孩子,便走进了卧室,一边走一边说:“林琳,来。”

  到了卧室,林凤娇拿出一个巨大的纸质购物袋,只看袋子,便可知里面的衣服一定价值不菲。

  “昨天林泰朋友来看你弟弟,给弟弟买了衣服,还送了你一个大衣。我看了一下,还行,挺贵的,不知道样子你喜不喜欢,你看看,喜欢就穿,不喜欢就不要了。”说着,把袋子递给女儿。

  小时候,林凤娇只能给林琳穿一些捡来的衣服,那么漂亮的一个小孩,却因为贫穷,穿不上漂亮的衣服,这是林凤娇一生的痛。

  如今有了条件,她只想给女儿穿最贵、最漂亮的衣服,也算一种补偿。

  林琳只是淡淡应了一声:“嗯。”接过袋子,也不打开来看。

  衣服、美食、小说、电视剧,一切能让年轻女孩开心的东西,都刺激不到她。

  衣服好看也好,难看也罢,她都无所谓。

  穿什么都无所谓,她只要干净整洁即可,只是妈妈一直叫她打扮,又给她买了很多衣服,她平日才稍微注意一下。

  回到房间,林琳把袋子立在地上,在书桌前趴了一会儿,像是累了。

  下午去咖啡厅学习,晚上去上英语班。

  想着,她又趴了一会儿,便疲惫地站了起来。

  打开袋子,里面是一件棕色牛角扣大衣,最经典、保守的款式,没什么新奇,质感却十分不错。

  她把衣服挂进衣柜,便开始收拾书包。

  初二数学教科书、笔记本、演算纸、初三英语课本、练习册、笔袋…

  对了,今天要交补课费,想着,她拉开了抽屉,抽屉里是厚厚一叠人民币。

  自从妈妈生了弟弟,自顾不暇,对于林琳,只能是多塞一些钱给她。

  林泰也总是给她钱,每一次她都收下,然后放进抽屉里。

  于是,她用这些钱自己买文具,自己挑补习班来上,自己交补课费,连学杂费都是自己交。

  林琳数了一千块钱,塞进大衣口袋里,背上书包便出了门。

  弟弟总是哭闹,于是这段时间,她每一天都会去咖啡厅学习。

  妈妈听到动静,问了一句:“你不吃饭啊?”

  “不吃了。”说着,林琳穿上雪地靴,出了门。

  走出楼栋,一阵刺骨凉风吹来,林琳不禁缩了缩脖子,把手插进口袋。

  离小区不远,便是林城的中心商圈,商场一楼有一个星巴克,林琳走进去点了一杯咖啡,便坐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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